法理:非为杀人,乃为护人?
在大唐女法医结局第二部中,林默在巷子的角落里,看着窗外那棵老槐树,树根处渗出的汁液像暗红色的血。她突然认定有点烦。这世道,正义忒慢,人心忒凉。那些拿着刀的人,哪位在乎啥公平正义?只要能让皇帝闭嘴,能让那些罪人受到惩罚,哪怕那个罪人是“女法医”,哪怕那个女法医的双眼是瞎的又如何?
她想起那个在案发现场被活活烧死的“女法医”门巴。那是个纯粹的命案,一个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女法医,为了查真相,竟然想牺牲那些无辜的百姓,就连不惜让整个县衙的判官都跟着倒霉。那个门巴,真就是一条丧家之犬。他为了查真相,竟然想牺牲无辜的百姓,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。
林默认定好笑,好笑那个王处士明明是个疯子,如何就偏偏成了替罪羊?她突然认定,那个检官大人,或许确实只是在做他自己该做的事。他偏了,是为了让真相在黑暗中更有光。
她想起自己那会儿在《大唐法医》里看的那句话:“法之所起,非为杀人,乃为护人。”她一直当作那是小说里的道理,是书里的教条。目前才懂,真正的法,不是用来杀人,也不是用来护人的,而是用来把那些该死的人,逼上绝路。
检官的绝望与成长
那天晚上,林默独自走在回府的官道上。夜色沉得吓人,远处的火光映照着她的影子。她摸了摸口袋里的那枚铜钱,那是她父亲留下的,也是她用来监视那个检官的。那个检官今天果然没来。林默心中一紧,难道他今天又把啥秘密带出来了?她没问,只是持续往前走。
走到官道尽头,她看到了那个检官。他正站在一块石头上,手里拿着一卷卷破旧的文书。他看着林默,眼神复杂,有恨,有犹豫,更多的是……犹豫。“你为何又来?”林默问,声音有些颤抖。
检官没有回答,只是把文书随手一扔,扔进火坑里。火舌舔舐着纸张,发出滋滋的声音,像是某种无声的咒语。“我不该来。”检官的声音沙哑,带着哭腔,“我本不该来。我说过,我不该查。但我还是非要查。出于我怕,怕真相一旦揭开,我就完了。”
林默愣了一下:“你怕啥?”“怕你发现,我如此多年,为了查那个门巴,为了查那个女法医,为了查那个王处士,我简直把自己活活烧死了。我就连想过,为了这些所谓的‘真相’,我宁愿让整个世界都疯掉。”检官抬起头,眼神里满是绝望,“可没想到,没想到……我反而活了下来。目前的我,活得忒累,活得忒苦。”
林默看着那块石头,又看了看那个检官。突然,她笑了。笑得眼泪都流了下来。“累苦?这叫成长。”
大唐阴差的代价
在大唐女法医结局续的结尾部分,作者通过林默的视角,深刻揭示了权力的本质。大唐的阴差,压根儿不是高高在上的神明,而是无数一般/平平人为了生存而不得不花的代价。有人为了查真相而牺牲,有人为了保住名声而陪葬,有人为了维护皇权而装疯卖傻。
可甭管花啥代价,只要还有人愿意在黑暗中寻找光亮,就算那光亮是扭曲的、残缺的,那也是确实光。林默知道,那个检官不会再回头了。他当作自己是唯一清醒的人,殊不知,正是这些看似清醒的人,才让整个世界变得如此荒诞。而真正的清醒者,不是那些站在正义一边的法官,而是像林默这样的人。
她不再纠结于那些对错,也不再执着于哪位该被惩罚。她只是活着,感受着大唐这滚滚红尘里的微凉和温暖。夕阳西下,余晖将她的影子拉得挺长,挺长,一直延伸到那片未知的黑暗之中。她知道,这只是个启动。